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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水处理工艺详解:设计计算与原理

2024 / 06 / 27

工业废水处理工艺详解:设计计算与原理   一、预处理阶段原理:预处理的主要目的是去除废水中的大颗粒物、悬浮物、部分有机物等,以减轻后续处理工艺的负担,提高废水的可生化性。设计:1.格栅与筛网在废水处理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们作为预处理阶段的关键组成部分,主要用于拦截和去除废水中的大颗粒物以及漂浮物。为了满足不同的处理需求和效果,设计时需要充分考虑格栅和筛网的尺寸、形状及材质等因素。格栅通常被安装在废水处理设施的入口处,其设计原则是确保能够捕捉并阻止诸如树枝、树叶、塑料碎片等较大体积  的固体杂质进入系统内部,以防止后续设备遭受堵塞或损坏。根据废水中可能存在的大颗粒物种类和数量,格栅的间隙大小应合理设置,既要保证能有效截留这些有害物质,又要避免因间隙过小而导致废水流通受阻,影响处理效率。筛网则是一种更为精细的筛选工具,通常在格栅之后使用,进一步分离和去除废水中的小微粒、悬浮物以及部分胶体物质。筛网的目数(单位面积上的孔洞数量)是衡量其过滤精度的重要指标,不同规格的筛网可以应对不同浓度的废水处理需求。较高的目数意味着更小的孔径,能够拦截更细微的物质,从而减轻后续工艺负荷,保障整个处理流程的稳定运行。2.沉砂池:其设计目的在于通过重力沉降原理有效地去除废水中的无机颗粒。在实际应用中,沉砂池主要采用平流式或旋流式两种主流构造。平流式沉砂池结构简单,运行稳定,废水在其内部以均匀速度水平流动,通过缓慢的水流速度给予颗粒足够的沉降时间,使得废水中的无机颗粒(如砂粒、石子等)在重力作用下自然沉淀到底部,从而实现颗粒与废水的有效分离。而旋流式沉砂池则利用了离心力的作用,废水在池体内高速旋转流动,产生强烈的离心效应,使得密度较大的无机颗粒被甩向池壁,最终在池壁处形成浓缩的砂层,达到去除废水中无机颗粒的目的。    3.混凝沉淀/气浮工艺是一种常用的水处理方法,尤其是在工业废水和市政污水处理过程中。该工艺的核心在于利用混凝剂的选择性吸附和电性中和作用,将废水中的胶体颗粒、悬浮物以及部分可溶性杂质转化为不可溶性大分子化合物。当投加到废水中的混凝剂(如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等)与胶体粒子接触时,会发生一系列复杂的物理化学反应。例如,聚合氯化铝作为一种常见的无机混凝剂,其水解产物能强烈吸附在胶体颗粒表面,并通过压缩双电层、电性中和以及吸附架桥等机制,使原本稳定分散的胶体失去稳定性,进而凝聚成大颗粒絮体。而聚丙烯酰胺(PAM)等有机混凝剂则主要通过分子链上的活性基团与胶体粒子发生吸附作用,形成大的絮凝体。这些经混凝剂作用形成的较大絮体,具有较高的沉降性能,能够在重力作用下快速下沉,实现固液分离。在混凝沉淀过程中,通过设置专门的沉淀池,利用沉淀池中的絮体颗粒在重力作用下自然沉降,从而将澄清的液体与含絮体的污泥分离。沉淀池通常采用合适的机械搅拌或气流扰动以促进絮体成长和下沉,同时通过排泥装置定期排出污泥。对于某些难以沉淀的轻质絮体或微小悬浮物,可以采用气浮技术进行去除。气浮装置利用微气泡发生器产生大量微小气泡,这些气泡与废水中的絮体发生黏附作用,使絮体上浮至水面形成浮渣,从而实现与水体的有效分离。通过刮渣装置定期清理浮渣,可确保气浮装置连续稳定运行。计算与公式:l混凝剂投加量的精确计算是水处理过程中至关重要的步骤,这一环节通常涉及到复杂的化学动力学和化学反应机理。在实际操作中,为了确定最 优的混凝剂投加比例,必须通过严谨的实验方法进行验证和优化。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在实验室环境下进行模拟水处理烧杯实验或利用小试装置进行系统性测试。l沉淀池的设计核心是依据沉淀效率公式来精确计算和配置各项关键参数,以确保废水中的固体颗粒能在特定时间内有效沉淀。该公式为:v = Q/A,这是设计沉淀池的基础理论依据。其中,v代表沉淀池内的水流速度,它是影响固体颗粒沉淀效果的重要因素;Q表示废水的流量,即单位时间内进入沉淀池的废水体积;A则是沉淀池的有效面积,即能够提供固体颗粒充分沉淀的水面面积。通过这一公式,设计者可以科学地计算出沉淀池的最 优水流速度,从而保证废水中的固体颗粒在流经沉淀池时能够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进行自然沉淀,提高污水处理的效果和效率。    二、厌氧处理原理:厌氧处理是一种利用厌氧微生物在严格无氧或低氧环境下将有机物进行分解代谢的技术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厌氧细菌和古菌等微生物通过其独特的生物化学途径,将复杂的有机污染物转化为较为简单的物质,并在此过程中产生甲烷(CH4)和二氧化碳(CO2)等气体。其中,甲烷是一种重要的可再生能源,而二氧化碳则是主要的温室气体之一。在厌氧消化过程中,废水中的大部分有机物,包括但不限于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以及合成有机物等,在厌氧微生物的作用下被分解和转化。这些有机物首先被微生物细胞吸收并转化为细胞物质或贮存在细胞内,随后在特定的代谢途径中经过水解、发酵、产氢和产乙酸等阶段,最终生成甲烷和二氧化碳。该技术不仅能够有效去除废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实现废水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而且由于厌氧微生物对某些难降解有机物的独特降解能力,使得一些传统好氧处理难以解决的有机废水可以通过厌氧工艺得到有效处理。设计:在设计污水处理设施时,厌氧反应器作为核心组件之一,其设计和选择对于整个处理过程的效率和效果具有关键性影响。常用的厌氧反应器类型包括UASB(上 流式厌氧污泥床)反应器和IC(内部循环)厌氧反应器等。UASB反应器是一种通过自然循环和内部循环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污泥与污水充分接触反应的设备。设计UASB时,需要综合考虑反应器的容积大小,这直接关系到能处理的污水流量和处理时间;污泥负荷,即单位时间内单位体积污泥床所能承受的有机污染物量,过高可能导致污泥沉降性能下降、处理效果变差,而过低则可能造成设备闲置空间过大、投资成本增加;水力停留时间,即污水在反应器内的平均停留时间,影响到污水与污泥混合接触的充分程度以及反应时间,从而影响有机物的去除效率。IC厌氧反应器则是一种集成了UASB和其他类型反应器优点的高 效厌氧处理装置,其特点在于通过特殊的结构设计实现了污泥和污水的高 效混合以及内部循环流动,以增强反应效率和生物质利用能力。在设计IC反应器时,同样需要仔细确定反应器的容积、污泥负荷以及水力停留时间等关键参数,以保证反应器能够在满足污水处理要求的同时,实现最 优的经济运行效果。    计算与公式:l污泥负荷(F/M)是污水处理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参数,它用于衡量反应器内微生物对有机物的转化能力。F/M的计算公式为:F/M = Qs/(VXSV),这个公式中,Qs代表进入反应器的有机负荷,通常以化学需氧量(COD)为单位,表示反应器单位时间内需要去除的有机物的量;V则是反应器的有效容积,即反应器内部可供微生物生长和代谢的空间体积;XSV则是污泥浓度,它表示反应器内混合液中悬浮固体(VSS)的浓度,VSS通常包括微生物菌体、部分难降解有机物以及无机颗粒等。通过这个公式,可以计算出污泥负荷,从而了解反应器内微生物对有机物的处理效率。l水力停留时间(Hydraulic Retention Time,简称HRT)是污水处理工艺设计中的一个关键参数,它反映了废水在生物反应器中平均停留的时间。计算HRT的公式简单易懂,即HRT = V/Q,其中V代表反应器的有效容积,也就是反应器内部能够进行有效处理的空间体积;Q则是废水的流量,表示单位时间内进入反应器的废水体积。通过将这两个数据相除,即可得出废水在反应器内的平均停留时间,以小时(h)为单位表示。量。三、AO(反硝化-硝化)处理原理:AO工艺,全称为缺氧-好氧工艺,是一种在污水处理中应用广泛的生物脱氮除磷技术。该工艺巧妙地结合了好氧和缺氧两个不同的生物反应过程,以实现对污水中的有机物和氮化合物的高 效去除。在好氧段,由于充足的氧气供应,好氧微生物能够进行有氧呼吸,从而有效降解污水中的有机物,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这一过程中,有机物被好氧微生物分解为简单的无机物,如二氧化碳和水,同时,氨氮在好氧条件下通过亚硝酸盐菌和硝酸盐菌的作用逐步氧化为亚硝酸根离子和硝酸根离子。而在缺氧段,由于溶解氧浓度较低,厌氧或微缺氧环境有利于反硝化细菌的生长与活动。反硝化细菌在这种条件下,以硝酸盐(NO3-)作为电子受体,将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一氧化氮(NO)和最终产物氮气(N2),从而实现污水中氮的去除。这种利用硝酸盐进行反硝化脱氮的方式,不仅提高了氮的去除效率,还避免了因过度氧化导致的磷酸盐积累问题。    设计:AO工艺,即厌氧-好氧工艺,是一种常用的污水处理生物脱氮除磷工艺。其主体部分通常包括一个厌氧池和一个好氧池,这两个池子依次串联连接,共同构成AO系统。在设计该系统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关键参数以确保污水处理效果和系统稳定性。其中,池体容积是基础数据之一,它依据污水进水流量、污水水质指标(如BOD、COD、氨氮、磷等)、设计水温以及预期的污泥产率等因素进行合理计算。曝气量则是影响生物反应过程的重要因素,好氧池内充足的曝气供应不仅能保证活性污泥中好氧微生物的正常生长代谢,还能有效推动混合液循环流动,防止污泥沉积;而缺氧池中的微曝气或轻微搅拌则有利于兼性厌氧菌群的活性发挥和反硝化作用的进行。混合液回流比也是关键设计参数,它涉及到系统内污泥龄、污泥负荷以及脱氮除磷效率的平衡。适当的回流比可以将好氧池中的过量剩余污泥通过内回流管道输送到缺氧池,从而调节系统内的污泥浓度,并促进污泥龄的合理分布,有利于实现高 效的生物脱氮除磷作用。。计算与公式:l曝气量计算是污水处理生物反应器工艺设计中的关键环节,特别是在活性污泥法中的好氧池处理阶段。曝气的主要目的是向混合液中充分供氧,以满足微生物生长繁殖对溶解氧的需求,同时也要防止因过度曝气导致能耗浪费或污泥沉降性能下降。在好氧池内,通常要求维持一个适宜的溶解氧浓度,一般为2-4毫克/升,以满足好氧微生物的正常生理活动。这个浓度要求是基于特定的污水处理工艺条件和季节变化等因素考虑的。根据这一要求,需要借助氧转移效率公式来精确计算曝气量。l混合液回流比计算:混合液回流比是生物脱氮除磷工艺中的关键参数之一,它直接影响着生物反应器内的污泥浓度、微生物种群分布以及整体处理效果。在计算混合液回流比时,首先需要根据设定的脱氮效率目标,结合实际运行工况、水质特性(如氨氮、总氮浓度等)和污水厂的设计负荷,通过试验测定或参考行业公认的经验公式,来确定一个合适的混合液回流比。    四、深度处理原理:深度处理工艺是一种在水处理过程中进一步净化水质的关键步骤,通常在水解酸化、生物膜法、臭氧氧化等预处理技术之后应用,其目标主要是去除常规处理难以彻底清除的微量污染物、重金属离子、细菌、病毒以及有机物等有害物质,以期达到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或回用水标准。在这一阶段,常见的处理技术包括砂滤。砂滤层由均匀粒径的砂粒组成,其表面具有较高的粗糙度,能够截留水中的悬浮物、胶体颗粒以及部分大分子有机物。这些被吸附的物质在砂粒间隙中形成一层薄膜,起到过滤作用。活性炭吸附是深度处理中常用的另一种技术。活性炭具有极高的比表面积和丰富的微孔结构,能够强力吸附水中的有机污染物、余氯、色素、异味物质以及重金属离子等,从而有效提高水的感官指标,并降低潜在的健康风险。膜处理技术,如超滤(UF)、纳滤(NF)和反渗透(RO),则是通过高分子膜来实现对水分子和其他物质的分离过程。这些膜材料具有特定的孔径范围和电荷特性,可以选择性地拦截水中的各种溶解性盐类、有机物及微生物等,实现高度净化的水质效果。设计:在选择合适的深度处理工艺时,首先需要对出水水质要求进行全 面深入的分析和理解。根据不同的水质标准,如排放标准或回用水标准,确定需要去除的污染物种类和浓度,这将直接影响到深度处理工艺的设计和选择。例如,如果需要严格遵守特定的污染物排放限 制,如总氮、总磷、COD、BOD等指标,那么就需要选择能够有效去除这些污染物的深度处理工艺,如生物脱氮除磷工艺、化学沉淀法、高 级氧化技术等。在设计深度处理工艺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关键因素,确保处理效果的同时,也要考虑经济成本和运营管理的便利性。首先,对于处理单元的尺寸选择,需要在满足处理需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确保设备的安装空间和运行稳定性。其次,运行参数的设定也是至关重要的,包括温度、pH值、混合搅拌强度、反应时间等,这些都会直接影响到处理效果和设备运行效率。计算与公式:    l膜处理通量的计算是一项关键技术环节,它涉及到根据所使用的膜材料的特性、有效的膜面积大小以及操作压力等核心参数,通过运用膜通量公式来精确估算单位时间内膜系统能够处理并透过液体的体积。这一计算过程对于评估膜设备的性能、优化系统配置以及预测处理能力等方面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span style="padding: 0px; outline: 0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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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盐处置面临问题及资源化处理技术

2024 / 06 / 07

 工业废盐概括 1、工业废盐的来源、分类及性质工业废盐来自工业生产,高盐废水处理、农药生产等均会产生大量的工业废盐,主要是指无机盐为主要成分的固体废弃物,废盐年产量超过2.0×107t ,主要分为氯化钠、硫酸钠两大类。按来自行业划分农药行业(30%)、医药(10%)、精细化工(15%)、印染等(45%),于江苏省而言,含盐废物主要来源于染料中间体(HW12)、医药中间体(HW02)、农药中间体(HW04)、煤化工(HW11)及湿法冶金(HW48)。根据工业废盐的成分,可将工业废盐分为单一盐与混合盐。单一盐为单一组分的盐;混合盐是指两种及两种以上组分的盐,工业废盐中的有机物含量与产生行业有关。江苏调研显示,工业园区暂存的废盐中,混盐占80%,剩下的20% 为单盐。工业废盐具有成分复杂、来源广泛、毒性大等特点,虽在危废名录中并未单独列出,但 2016 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明确将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及反应基废物划定为危险废物。因此工业废盐不仅破坏生态环境,祸及人畜,一旦污盐中可溶性盐及杂质严重引起土壤盐化,危及周边农、林、牧业的生存与发展,甚至对周边水源和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危害极大。2、工业废盐处置面临问题针对工业废盐的性质,因此其需要得到妥善处置,在国外,这种副产废盐大多采用无害化处理后直接将盐向海洋倾倒,这种处理方式有很大的局限性,一是企业必须临海或离海岸不远,二是副产污盐中不含有害的有机和无机杂质。事实上,化工生产中副产的污盐依据产品的不同,污盐中的成分也不同,有时还有较大的差别,使副产污盐的处理和利用加大了难度。国内工业废盐的处置技术有:填埋法、高温氧化法、盐洗法等。目前填埋法是我国工业废杂盐的主要处置手段,但废盐填埋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投资大占地多依据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规定,水溶性盐总量含量≥ 10% 的废物是不能进入柔性填埋场,因此废盐必须进入刚性填埋场。对于同等规模填埋,刚性填埋场投资比柔性填埋场大,占地面积也相对大。2刚性填埋场国内少目前国内大部分填埋场是柔性填埋性,废盐填埋受限,企业大部分废盐也无填埋出路。编者意见:废盐刚性填埋未消除废盐危险特性,废盐污染隐患未得到有效根治。3填埋成本高目前废盐的填埋吨成本高达 4000 元以上,企业难以承受。综上所述,工业废盐不易填埋填埋,建议资源化。编者意见:2021年危废废盐刚性填埋市场收费已呈下降趋势,部分地区、部分废盐填埋经营企业已下调收费,个别收费价格已到3500元/吨以下。工业废盐资源化处理技术根据废盐来源可知,工业废盐中含有毒性大的有机物,无论对于单一盐还是混合盐,要实现废盐资源化,必须先将废盐中的有机物去除,进行无害化处理,然后再分盐。1、去有机物根据废盐中的有机物含量多少,其处置技术常用的分为两类:1高温氧化法。该法针对废盐中有机物含量高,将废盐高温处理,使废盐中的有机杂质在高温下氧化成 CO2、CO、H2O 气体,从而达到去除有机杂质的目的,此法的关键在于分解氧化燃烧设备的选择。编者意见:有机废盐中有害有机物去除(热化学处理设备)关键在于能耗(辅助燃料单位用量)、耐火材料性能、热化学处理设备处理效率。2盐洗法。盐洗法对饱和副产品溶液进行清洗,将副产品中的有机物等物质溶解于清洗溶液中,从而达到净化副产品的目的。该法比较适用于杂质含量少且杂质成分单一的副产废盐。2、混合盐分离去除有机物得到的混合盐,仍是多种成分的无机物,例如硫酸钠和氯化钠、氯化钾和氯化钠、氯化钾,需要进一步处理得到单一盐,无机盐的分离需要借助三元体系相图分析,可分析在整个蒸发过程中,物料含量间的关系可由杠杆规则进行确定。工业废盐资源化思路 目前国内尚无工业废盐资源化的成熟技术,但在废盐资源化已开展相关工作。如推动废盐处置技术规范、新建废盐处置企业项目等,后期要想实现工业废盐的资源化处置,技术的突破点在于以下方面。1、产品有依据目前工业废盐资源化缺乏标准的支撑,后期需要标准支撑和政策引导。编者意见:2020年国内主管部门、协会、科研院所、环保企业,启动废盐资源化产品团体标准立项编制,在煤化工废盐利用已有团体标准发布,国内危险废物废盐综合利用产品团体标准发布亦在近期。2、工艺稳定性好盐的熔点和沸点低,例如:氯化钠的熔点 801℃,需要解决运行过程设备的黏性和腐蚀性问题。3、处置成本合理需要合理控制运行成本,降低废盐的处置费用,以便市场推广和应用。结论    综合考虑,工业废盐资源化可行方案建议:有机物含量少且单一的废盐:盐洗 + 除杂(除杂质与分盐)+ 结晶,得到符合国家产品标准的盐;对于有机物含量高、规模大且混合盐:运行稳定的高温氧化 + 除杂(除杂质与分盐)+ 结晶,得到符合国家产品标准的盐。同时,随着工业废盐资源化项目的不断投入,现有的工艺、设备问题将不断取得改进和完善,未来对工业废盐必将形成成熟且稳定的资源化利用技术。

硫酸盐废水的厌氧处理技术

2024 / 05 / 29

一、工业废水中硫酸盐的来源高含硫酸根废水,按照其排放源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含硫酸盐的采矿废水,二是一些发酵、制药,轻工行业的排水。我国的矿山资源中多数是煤矿、硫铁矿和多金属硫化矿,在采矿过程中,矿石中含有的硫及硫化物被氧化,形成硫酸盐。矿山废水中SO42-浓度一般大于1000mg/L,但由于废水中有机物含量低,不宜用生化法来处理。另一类含有的硫酸根工业废水,常见的有:味精废水、石油精炼酸性废水、食用油生产废水、制药废水、印染废水、制糖废水、糖蜜废水、造纸和制浆废水。其SO42-主要来自于生产过程中加入的硫酸、亚硫酸及其盐类的辅助原料。此类废水在含有高浓度SO42-的同时,一般还含有较高的有机质。一般需要用生化法进行处理,并常常用到厌氧生化处理工艺。二、含硫酸盐废水厌氧生化处理的问题当含硫酸盐有机废水进行厌氧生物处理时,随着有机物降解,往往伴随着硫酸盐还原作用发生。这个过程中,SO42-作为最终电子受体,参加有机物的分解代谢。小部分被还原的硫用于合成微生物细胞组分(称为同化硫酸盐还原作用),大部分则以H2S形式释放到细胞体外(称为异化硫酸盐还原作用)。同化硫酸盐还原作用可由多种微生物引起,而异化硫酸盐还原作用则是专一性的由硫酸盐还原菌(SRB)引起的。一般在厌氧生化处理系统中,由SO42-还原所产生的H2S可能引起以下问题:【1】废水中的有机物一部分要消耗于SO42-的还原,因而不能转化为CH4,减少了厌氧反应器的甲烷产量,从而降低了其与好氧系统相比的优势。【2】游离的H2S对厌氧系统中的产甲烷菌、产酸菌甚至硫酸盐还原菌均有抑制作用,如果游离H2S浓度过高,势必影响到厌氧反应的负荷和处理效率。【3】存在于厌氧出水中的H2S,体现COD,使得厌氧反应器COD去除率降低。【4】由反应器和出水释放出的H2S气体,引起恶臭,污染环境,并且可能造成中毒事件。【5】转移到沼气部分的H2S,会引起沼气利用设备的腐蚀,为避免这一问题需要增加额外的投资或者使运行管理费用显著增加。三、厌氧处理中硫酸盐和H2S的控制技术〖一〗物理化学法【1】稀释废水中的硫酸根(不解释)【2】调高ph值:H2S的电离常数大约为6.8-7.0,接近厌氧反应器的运行pH值,增加pH值会显著改变H2S到HS-的电离。每提高0.3pH单位,HS-与H2S的比值增加一倍,从而会降低气体以及液体中的未解离H2S浓度,最终起到降低抑制性的作用。【3】气体吹脱法:由于pH值较低时,溶液中溶解性硫化物的大部分将以H2S的形式存在。有研究者利用这一性质,在单项厌氧处理系统中安装循环气体吹脱装置,将硫化物吹脱,以减轻对产甲烷过程的抑制作用。主要吹脱工艺有两种:(1)内部吹脱法:在厌氧反应器中产生的沼气(甲烷)通过气提作用去除硫化物,再对沼气进行净化。其最大缺点是吹脱气量不易控制,维持其正常吹脱有一定困难。(2)外部吹脱法:这种方法操作比较简单,只对反应器出水进行吹脱,去除H2S后将部分处理水回流,可对进水起到稀释作用。出水通过一个外部吹脱柱循环更有效,加入铁盐对去除溶液中的硫化物十分有效。从经济角度考虑应投加三价铁盐,这样会多去除50%的硫化物。加入铁盐后,硫转化为FeS沉淀,会在厌氧滤器,UASB,厌氧接触等工艺中造成无机物积累。但是在外部吹托中采用投加铁盐并沉淀后出水循环会减轻这一问题。有报道表明,在厌氧出水中通入氧气,空气量相当于10%的沼气产量,可以有效地去除沼气中90%的H2S,而且所需费用很低。但是该方法对设备和空气管的设计要求很高。厌氧脱硫出水气提分离过程,受溶液pH影响很大,当废水pH条件控制在6.6以下时,废水硫化物分离效果可达到84%以上;而溶液pH维持在7.0-7.5时,气提效果还不足65%。由于厌氧出水基本呈中性,通过投加酸调整pH值是不实际的,可以用净化脱硫处理后富含CO2的沼气为吹脱气源,借助CO2形成缓冲系统使系统的pH维持在一个比较理想的环境。试验条件下,废水硫化物气提去除效果可达80%以上。但是,以吹脱法去除硫化物的厌氧工艺并没有彻底消除硫酸盐还原对产甲烷菌(MPB)的抑制作用,因为反应器中仍有相当量的H2S存在。(3)预吹脱法:对于来水中既含有H2S或者SO32-的废水,可以直接通过气体吹脱来去除,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SO32-不能得到完全的吹脱。生物膜法工艺中则可能影响生物挂膜。同时,CaSO4沉淀法只能对SO42-进行一定量的消减,处理后很可能仍有大量的SO42-进入后续厌氧工艺。而且在石灰乳的配置中,容易出现两个问题:溶药池沉积物多,需要频繁人工清理;加药泵容易堵塞损坏。〖二〗生物处理法【1】 采用两相厌氧工艺:厌氧反应可以分为水解酸化和产甲烷两个过程,根据两个反应的微生物种群差异,设立两个独立的反应器,通过控制运行条件,保证两类群的细菌在各自的反应器中获得最 佳的生长条件,使整个系统获得较高的处理能力和运行稳定性。在两相厌氧工艺的启发下,有学者试图将硫酸盐还原作用控制在产酸阶段,与普通的产酸过程同时完成,然后将出水中的硫化物全部去除,最 后令其进入产甲烷反应器进行产甲烷反应。这一设想,已经由多位研究者的实验结果证实为可行。比如:Postgate曾通过实验指出,在酸性条件下,产酸作用和硫酸盐还原作用可以同时进行;Czako和Reis等人的研究结果也表明了这一点。将硫酸盐还原作用控制在产酸阶段具有以下优点:(1)发酵型细菌比产甲烷菌(MPB)能忍受较高的硫化物浓度,所以产酸作用可以与硫酸盐还原作用同时进行,不会影响产酸过程。(2)硫酸盐还原菌(SRB)特别是不完全氧化型硫酸盐还原菌本身就是一种产酸菌,它可以利用普通产酸菌的某些中间产物如乳酸、丙酮酸、丙酸等,将其进一步降解为乙酸,故将硫酸盐还原作用与产酸作用控制在一个反应器中进行,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产酸相的酸化率,使产算类型像乙酸型发展,有利于后续的产甲烷反应。(3)产酸相反应器处于弱酸性状态,生成的硫化物主要以H2S的形式存在,有利于其进一步去除。(4)硫酸盐还原作用与产甲烷作用分别在两个反应器内进行,避免了SRB和MPB之间的基质竞争。硫酸盐还原作用的最终产物——硫化物,如设法在两相之间去除,可不与MPB直接接触,不会对MPB产生毒害作用。而且大部分硫酸盐已在产酸相中被去除,同时又有充足的甲烷前体物来产生甲烷,保证了较高的产甲烷率,形成的沼气中H2S含量少,回收利用方便。【1.1】生物种群空间分离的工艺:主要是通过生物截留技术使不同类型的菌种在厌氧处理的流程中合理分布,使得SRB先还原SO42-,H2S部分脱除后渐渐开始产甲烷。其基本原理与两相厌氧相同,但是微生物种群的分布是渐变的。如厌氧折流板工艺(ABR),下向流生物滤池,在水流向的前端,完成SO42-还原后部分H2S可以脱出水相,水流向后端的MPB不会或较少受到H2S的影响。【1.5】两相厌氧+微电解组合工艺:利用SRB在第 一厌氧反应器中将SO42-还原为H2S,再经过铁碳微电解反应池使之与Fe2-离子结合形成FeS沉淀沉淀去除大部分硫酸盐,使第二厌氧反应器中的产甲烷过程不受抑制。同时可以增加微电解之后到第 一厌氧反应器之前的回流,在高含硫酸盐废水中,回流可以使进入第 一厌氧反应器的SO42-浓度大为稀释,从而避免硫酸盐还原过程中H2S对SRB的抑制,以增加SO42-去除率。工程中的问题在于,铁碳微电解技术应用尚不十分广泛,其本身的板结,铁泥积累等问题有待更好的解决。【2】采用高温厌氧工艺:Speece提出可以采用高温厌氧工艺减少硫化氢的抑制作用。这种考虑基于两点:首先是在高温下,H2S溶解度低,不易在水相中积存,从而减少了对MPB的抑制。另外,Parkin推测缺少高温的SRB菌属。Speece等人在高温厌氧条件处理高浓度硫酸盐的橄榄油废水,观察到在气相的H2S浓度很低,并且出水中很难检测到SRB菌。但是Parkin的推测与高温条件下硫酸根可以得到还原的事实是不一致的。Visser等人观察到,55°C产生的H2一般被SRB完全利用,它们也与MPB竞争乙酸,有60%的COD被MPB利用,40%被SRB利用。【3】 部分高含硫酸根废水超越厌氧:把生产中水量较少,COD浓度低但是SO42-含量高的废水直接引入好氧,或者是采用高 效的好氧反应器与二级好氧工艺结合,避免SO42-还原成为H2S。

世界性难题:高盐废水处理的“机遇”在哪?

2024 / 01 / 11

“高盐废水处理是世界性难题,我国每年产生的此类废水超过3亿立方米,由此副产的高盐危废超过千万吨,其中大部分没有得到合理处置,给生态环境带来巨大压力。”谈及工业废盐问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天津理工大学绿色化工与废弃物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主任李梅彤说。中化环境总工程师李强告诉记者:“工业废盐的资源化利用已成为制约化工行业尤其是煤化工、农药、制药、精细化工等行业发展的‘瓶颈’和‘痛点’。我国的工业废盐来自哪里?废盐主要指以无机盐为主要成分的固体废弃物,由于含有多种复杂有毒有害成分,很大一部分都属于危废。由于在危废目录中没有单独分类,公开的危废统计数据无法直观反映废盐实际产量,带来监管的困难。据分析,我国每年工业废盐产生量超过2000万吨,目前交由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利用处置的废盐约占总量的10%,大部分以副产盐或一般固体废物流向市场,严重危害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这些废盐是怎么产生的?李梅彤告诉记者:“高盐废水是废盐的主要来源,高盐废水主要来源于农药、医药、染料、焦化、冶金、新材料、化纤等行业,种类主要包括氯化钠、硫酸钠、氯化铵、硫酸铵、醋酸钠以及混合盐等”。据悉,我国主要废盐产生区域处于第 一梯队的包括山东、江苏等;处于第二梯队的包括河北、内蒙古、四川、湖北等;处于第三梯队的包括浙江、湖南、广东、江西等。废盐处理难在哪?为何资源化利用是最有前途的方向?李强说:“废盐成分差异明显,具有组分差异大、特征不固定的特点。不仅是不同行业产生的废盐成分不同,即使是来自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同一企业不同批次的废盐,不仅盐硝比具有显著差异,其余杂质含量水平还具有十倍甚至几十倍的差别。这无疑增加了废盐处理的技术开发和实际运营难度。” 在谈及目前我国废盐处理的问题时,李梅彤介绍:“我国是世界第 一大涂料、染料生产国,世界第二大农药生产国,精细化工销售额排名世界第三位。”这就意味着废盐的产生量大。与此同时,目前我国正常运行的废盐集中处理企业较少。此外,废盐品种多、处置技术难度大、装置标准化困难。至今没有低成本、无二次污染、成熟的工艺应用。现有焚烧炉对高盐危废不适应,对复杂可燃危废适应性不强。因此,资源化、技术集成是高盐危废处置最有前途的方向。”据悉,目前,化工废盐资源化利用途径主要包括再生利用、制成肥料、制成建筑材料、焚烧处理等。其中,再生利用指的是将废盐经过净化处理达到再生工业盐标准后,再次用于工业生产。前三种都属于对废盐进行再利用,第四种属于无害化处理,比较彻底,但需要消耗大量能源。高值化工艺推广应用要打通“赌点”专家介绍,废盐资源化的技术瓶颈主要表现在废盐处理系统稳定运行难、废盐中有机污染物深度去除难、废盐残渣资源化利用难等方面。在深度去除污染物方面,李强告诉记者:“化工废盐再生处理后,绝大部分有毒有害物质被去除,但是仍残留少量杂质,如微量有机物、钙、镁及重金属离子、二氧化硅等。在氯碱工业中,部分杂质可通过盐水精制去除,但是仍有一些杂质(如TOC)难以通过常规手段去除。有必要开发微量杂质的去除方法,并对精制净化的饱和盐水开展长周期评价。”据悉,氯碱企业目前对再生盐的接受度低,只有极少数企业短时间、小比例(3%-5%)掺用再生盐。开展盐评价有助于消除氯碱企业担忧,确定废盐的合理掺混比例,打开废盐资源化利用的出路。李梅彤告诉记者:“在废盐资源化利用方面,目前典型的高值化工艺包括废氯化钠制氯碱,硫酸钠复分解制纯碱,硫酸钠及混合盐电解制备碳酸钠、硫酸铵(氯化铵)。现实情况是,高盐水废水量大、混合盐价值低。目前国内外蒸发出混合盐或分盐出盐的工艺,成本大多超过50元/m³。基于此,废氯化钠制氯碱从技术上讲是非常理想的方向,但从市场的角度看,因为投资较大,尤其因为氯化钠本身价格很低,氯碱企业使用意愿很低,短时间造成难以推广应用。国家相关部门正在制定鼓励使用的政策。低浓度杂盐废水制纯碱工艺是目前可以实现盈利的技术路线。硫酸钠盐和氯化钠制备纯碱,技术上已经不存在难题,但是由于碳酸钠产品标准有原料来源限 制的问题,同样存在准入的障碍。” 为推动产业发展、增加销售收入,需补齐哪些“短板”?虽然目前我国高盐废水和废盐资源化方面仍存在“痛点”,但专家认为,这一领域未来具备重大的机遇。一方面,近年来,国家相关政策不断出台,推动行业规范发展,助力拓展应用市场。另一方面,目前我国高盐废水和废盐资源化、高值化技术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处于国际领 先水平。同时,这一领域的难题更多的是工程难题,但目前也积累了大量的工程化经验,具备大规模推广的条件。为了更好地抓住机遇,补齐短板,专家达成共识,废盐资源化利用需要更多的标准支撑和政策引导。李强说:“废盐资源化后制取的产品盐标准不健全。工业废盐目前作为危废进行管理,如需利用工业废盐为原料精制得到的产品盐进行外售,必须解决其‘危废’身份。目前我国废盐制取产品盐的产品标准几乎为空白,因此工业废盐精制得到的产品盐往往需要经过危废鉴定,确认不属于危废后才可作为产品外售。” 与此同时,专家认为,高值化是废盐资源化领域的发展趋势之一。废盐循环、资源化利用时要考虑下游产业,尝试高附加值的材料工艺技术。如氯化钠产品盐应用于氯碱行业,在以氢氧化钠为主要销售产品的同时,兼顾考虑将氯气开发成下游高附加值产品,有利于固废处理产业发展和增加销售收入。此外,李强告诉记者:“工业废盐资源化利用往往需要达到一定规模后,才能实现资源化效益。因此,可以省、市或者工业园区为单元,建立较大规模的处置中心实现集中、规模化处置,对废盐进行统一的、真正意义上的资源化利用。

论污水处理溶解氧的重要性

2023 / 11 / 24

论污水处理溶解氧的重要性空气中的分子态氧溶解在水中称为溶解氧。水中的溶解氧的含量与空气中氧的分压、水的温度都有密切关系。在自然情况下,空气中的含氧量变动不大,故水温是主要的因素,水温愈低,水中溶解氧的含量愈高。溶解于水中的分子态氧称为溶解氧,通常记作DO,用每升水里氧气的毫克数表示。水中溶解氧的多少是衡量水体自净能力的一个指标。溶解氧通常有两个来源:一个来源是水中溶解氧未饱和时,大气中的氧气向水体渗入;另一个来源是水中植物通过光合作用释放出的氧。因此水中的溶解氧会由于空气里氧气的溶入及绿色水生植物的光合作用而得到不断补充。但当水体受到有机物污染,耗氧严重,溶解氧得不到及时补充,水体中的厌氧菌就会很快繁殖,有机物因腐 败而使水体变黑、发臭。溶解氧值是研究水自净能力的一种依据。水里的溶解氧被消耗,要恢复到初始状态,所需时间短,说明该水体的自净能力强,或者说水体污染不严重。否则说明水体污染严重,自净能力弱,甚至失去自净能力。当今处理污水大多数是好氧-厌氧相结合的污水处理工艺,溶解氧在实际的废水处理操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一指标的恶化或波动过大,会迅速导致活性污泥系统波动,进而影响处理效率。因此,需要在实际处理工艺中,严格控制溶解氧的含量。今天,我们就详细讨论一下什么是溶解氧。1. 溶解氧DO的定义溶解氧字面意思是水体中游离氧的含量,用DO表示,单位为mg/L。从理论上理解,当曝气池各点监测到的溶解氧值略大于0时,可以认为充氧正好满足活性污泥中微生物对溶解氧的要求。由于就整个曝气池而言,溶解氧的分布和各曝气池区域内的溶解氧需求是不一样的,所以为了保守的稳定活性污泥在分解有机物或自身代谢过程中对溶解氧的需求,理论上需要将曝气池出水溶解氧控制在1~3mg/L的范围内。然而,实际运行中发现,将溶解氧控制在1~3mg/L的范围内,唯 一的结果只能是浪费电能及导致出水含有细小悬浮颗粒,是没有必要的。所以,只需要将溶解氧控制在1.0mg/L左右即可,合理又节能。2. 溶解氧的监测由于溶解氧容易受到空气中氧气、温度、湿度等因素影响,所以常常是运用在线检测仪器或便携式溶解氧检测仪进行现场监测。在检测时,应该将整个曝气池划分成若干区域,就整个区域范围的溶解氧监测值进行统计分析,用以摸清本系统的不同阶段和时间点的溶解氧分布,这对后续系统的整体把握以及活性污泥故障分析非常有益。如果不具备这样的检测条件,可以通过监测曝气池出口端的溶解氧作为活性污泥系统对有机物降解进程的最终结果判断。通常情况下,冬季充氧效果都要明显优于夏季。主要原因是冬季水温较低,溶解氧的饱和度高,相反,在夏季溶解氧的饱和度低。3. 溶解氧和其他控制指标的关系(1) 溶解氧和原水成分的关系溶解氧和原水成分的关系,重 点是原水成分中有机物含量和溶解氧的关系,具体表现在原水中有机物含量越多,微生物为代谢分解这些有机物所需消耗的溶解氧就越多,相反就越少了。所以在控制曝气的时候,要注意水量和废水中有机物的含量相匹配。当进水量是平时的1.5倍时,若不调整曝气量的话,会出现曝气池出水溶解氧过低,有时甚至会低于0.5mg/L,不利于活性污泥发挥高 效率处理效果。如果进水流量没有增加,但是废水中有机物浓度过高时,同样也会出现对溶解氧需求增大,继而出现曝气池出水溶解氧过低的现象。原水中一些特殊成分的存在,同样也会影响充氧效果。比如水中洗涤剂的存在、使得曝气池液面存在隔绝大气的隔离层,进而影响曝气效果的提升。(2) 溶解氧和活性污泥浓度的关系溶解氧和活性污泥浓度的关系还是比较密切的,通常看到的是高活性污泥浓度对溶解氧的需求明显高于低活性污泥浓度对溶解氧的需求。所以,要达到去除污染物、并达到排放浓度的情况下,要尽量降低活性污泥的浓度,这对降低曝气量、减少电力消耗是非常有利的。同时,在低活性污泥浓度情况下,需注意不要过度曝气,以免出现溶解氧过高,对仅有的活性污泥出现过度氧化现象,这样对二沉池的出水不利。通常可以看到二沉池出水中夹杂较多的未沉降颗粒流出.这就是被氧化的活性污泥解体后分解在出水中的缘故。同样高活性污泥浓度对溶解氧的需求是很高的,不能不加控制的将活性污泥浓度一直升高,这样会出现供氧跟不上而出现缺氧现象,自然,活性污泥的处理效果也就受到抑制了。(3) 溶解氧和活性污泥沉降比的关系溶解氧和活性污泥沉降比的关系,可以理解为溶解氧对活性污泥沉降性的影响。主要会出现以下2种情况:过度曝气容易使细小的空气气泡附着在活性污泥的菌胶团上,导致活性污泥上浮到液面而产生浮渣。活性污泥的压缩性变差。特别是活性污泥发生丝状菌膨胀的时候,更加容易导致曝气的细小气泡附着在菌胶团上,继而导致液面产生大量浮渣。

新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发布,企业如何应对?

2023 / 08 / 25

   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新修订的《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新版标准相比原标准作出了重大修订,为便于企业更好地宣贯新标准、自查整改,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看看新标准有哪些重要变化。1. 贮存设施的类型    原标准主要规定了危险废物仓库式和堆放两种贮存形式的污染控制要求,本次修订结合实际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细化为贮存库、贮存场、贮存池、贮存罐区等4种类型,以满足多样化的贮存需求1) 贮存库为仓库式贮存设施,可用于贮存各类危险废物。2) 贮存场为具有防雨顶棚(盖)的开放式贮存设施,主要用于堆存不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大宗危险废物。3) 贮存池为具有防雨功能的池体构筑物,用于贮存单一类别的液态或半固态废物。4) 贮存罐区为由一个或多个罐体及相关附属设施构成的固定式贮存设施,用于贮存液态废物。2. 贮存设施选址要求      原标准修改单对贮存设施的选址要求为“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新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要求,包括需满足法律法规、规划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不应选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 久基本农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应选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 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明确的其与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3. 贮存设施的建设要求新标准对贮存设施的建设要求比原标准规定的更为详细,系统地提出了贮存设施建设的一般规定和各类贮存设施的建设要求:1) 贮存库内应根据废物类型注意做好分区隔离措施,并根据贮存废物的危险特性和污染途径等采取相应的液体意外泄漏堵截、气体收集净化、防渗漏等污染防治措施。2) 贮存场应特别注意防雨和地面径流等外源性液体进入,同时还应做好场内废水废液导流收集,做到贮存过程不增加废物量,并保证废物不扬散、不流失。3) 贮存池应特别注意强化池体的整体防渗和基础防渗,同时应做好防止雨水和径流流入,以及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的防范工作。4) 贮存罐区应特别注意做好围堰的建设,做好防渗防腐措施和液体意外泄漏堵截等防范措施,妥善处理围堰内收集的废水废液等。4. 贮存库的具体要求贮存库是企业最常见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详细要求如下:1) 表面防渗 - 表面防渗主要针对地面和裙脚,原标准的要求“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比较笼统,新标准则是更具备可操作性,要求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2) 基础防渗 - 在常温常压下不易水解、不易挥发的固态危险废物可分类堆放贮存,也就是将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在这种情况下,应采取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 -7 cm/s),或至少2 mm 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 -10 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基础防渗要求与原标准无差异,考虑到大多数企业都采用容器和包装物盛装危险废物,未将危废直接接触地面,因此并非所有的贮存库都需采取基础防渗。3) 分区 - 原标准仅规定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新标准则规定贮存库内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设置分区,不同贮存分区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隔离措施可根据危险废物特性采用过道、隔板或隔墙等方式。4) 液体泄漏堵截设施 - 原标准笼统规定所有危险废物贮存仓库要设计堵截泄漏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者总储量的1/5。实践中,只有存放液态废物的才可能存在泄漏问题,新标准明确了在贮存库内或通过贮存分区方式贮存液态危险废物的,应具有液体泄漏堵截设施,堵截设施最小容积不应低于对应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积或液态废物总储量 1/10(较大值)。5) 渗滤液收集设施 - 原标准笼统规定所有危险废物贮存仓库都要设计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新标准明确了用于贮存可能产生渗滤液的危险废物时,才需要设计渗滤液收集设施,并非所有贮存液态危险废物的设施都需要设计液体收集设施。6) 气体导出口和净化装置 - 原标准笼统规定所有危险废物贮存仓库都要设计气体导出口和气体净化装置,新标准则提出明确要求,贮存易产生粉尘、VOCs、酸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和刺激性气味气体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应设置气体收集装置和气体净化设施。7) 观察窗 - 原标准规定所有危险废物贮存仓库都要设计观察窗口,新标准则删除了这一要求。5. 容器和包装物污染控制要求新旧标准在关于包装容器使用方面也有不同的规定,原标准规定贮存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以采用堆放的方式贮存,其他类型的必须将危险废物置于容器中。      新标准中规定,在常温常压下不易水解、不易挥发的固态危险废物可分类堆放贮存,其他固态危险废物应装入容器或包装物内贮存。液态危险废物应装入容器内贮存,或直接采用贮存池、贮存罐区贮存。半固态危险废物应装入容器或包装袋内贮存,或直接采用贮存池贮存。具有热塑性的危险废物应装入容器或包装袋内进行贮存。易产生粉尘、VOCs、酸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和刺激性气味气体的危险废物应装入闭口容器或包装物内贮存。 硬质容器和包装物及其支护结构堆叠码放时不应有明显变形,无破损泄漏。柔性容器和包装物堆叠码放时应封口严密,无破损泄漏。使用容器盛装液态、半固态危险废物时,容器内部应留有适当的空间,新标准不再要求“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mm空间”,因为不同的危险废物和容器材质,收缩膨胀特性不能一概而论,只要做到不溢出即可。6. 贮存设施运行环境管理要求    新标准结合最 新《固废法》,细化完善了贮存设施运行环境管理要求,包括入库前的标签检查、贮存设施的定期检查和清理、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设施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此外,如企业属于土壤环境重 点监管单位,则需结合贮存设施特点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 7. 环境监测和应急要求     新标准对贮存设施的环境监测提出明确要求,要针对危废贮存设施制定监测计划并按规定开展监测,比如配有收集净化系统的贮存设施应对排放口进行监测;涉及VOCs排放的,除了监测排放口外,还需要进行无组织监测;涉及恶臭的需要对恶臭指标开展监测;危险废物环境重 点监管单位还应当对地下水开展相关监测。 新标准补充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环境应急要求,从应急预案管理、人员、装备、物资和预警响应等方面提出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环境应急要求。8. 危险废物环境重 点监管单位的信息化管理要求针对HJ 1259 规定的危险废物环境重 点监管单位,即危废年产生量 100 t 及以上的单位、具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单位或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新标准要求这些单位应采用电子地磅、电子标签、电子管理台账等技术手段对危险废物贮存过程进行信息化管理,提升危险废物贮存环境管理水平。采用视频监控的应确保监控画面清晰,视频记录保存时间至少为 3 个月。9. 小微产废单位的简化管理要求(贮存点)      我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中存在数量众多的小微产废单位,其危险废物产生量少、环境风险相对较低,且部分单位不具备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条件,危险废物贮存需求与其他危险废物环境重 点监管单位不同,亟需适用于贮存小量危险废物的贮存形式。此外,部分产废单位具有在生产线附近中转存放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实际需求,而原标准中无针对此类情况的管理规定,因此,需针对此种情形设置明确的污染控制要求。      针对以上两种情形,新标准特意增加了贮存点的概念和相关要求,贮存点指用于同一生产经营场所专门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以及部分产废单位在生产线附近中转存放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场所。纳入HJ 1259 规定的危险废物登记管理单位,即危废年产生量 10 t 以下且未纳入危险废物环境重 点监管单位的单位(小微产废单位),可根据危险废物的特性、包装形式和污染途径等,设置危险废物贮存点,采取比较灵活且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简化相关环境管理要求。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显著降低小微产废单位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成本。 贮存点的基本要求包括与其他区域隔离,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扬散、防渗漏等,值得注意的是,贮存点应及时清运贮存的危险废物,实时贮存量不应超过 3 吨。

政府工作报告出炉 | 2023生态环保工作这么干

2023 / 07 / 06

3月5日上午9时,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五年来,我们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注重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和区域联防联控,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6.5%、上升4个百分点。基本消除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推进重要河湖、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加大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和修复力度,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全 面划定耕地和永 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一批重大生态工程,全 面推行河湖长制、林长制。深入实施长江流域重 点水域十年禁渔。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护率分别达到24%、50%以上,水土流失、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分别净减少10.6万、3.8万、3.3万平方公里。人民群众越来越多享受到蓝天白云、绿水青山。稳步推进节能降碳。统筹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绿色低碳发展,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优化能源结构,实现超低排放的煤电机组超过10.5亿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由6.5亿千瓦增至12亿千瓦以上,清洁能源消费占比由20.8%上升到25%以上。      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这些年我国发展取得的成就,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 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在看到发展成就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当前发展面临诸多困难挑战,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进出口促稳提质,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重 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今年是政府换 届之年,前面报告的经济社会发展多领域、各方面工作,今后还需不懈努力。李克强提到,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     加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煤炭清洁高 效利用和技术研发,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重 点领域节能降碳,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近7000家企业、2.3万余个重大危险源!这个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启动

2023 / 06 / 16

近7000家企业、2.3万余个重大危险源!这个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启动  近日,应急管理部印发通知,部署启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3年一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  本次专项检查督导将通过企业自查、市级交叉检查、省级抽查、部级督导核查四个层面推进,实现对全国近7000家重大危险源企业、2.3万余个重大危险源全覆盖,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通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教训,聚焦事故高发环节部位,融合推进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双氧水生产企业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液化烃储罐区安全风险防控等工作,持续强化特殊作业和检维修安全管控。充分运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形成线上线下检查合力。  通知强调,要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严格执法检查,对未按要求自查、问题隐患突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严肃查处;对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履职不力、主要负责人安全风险承诺公告与事实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据悉,应急管理部将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典型问题和重大隐患公开曝光,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取得实效,为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支撑,为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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